2011年4月8日,济南市召开药械安全性监测总结表彰会议,山东省皮肤病医院被授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施仲香同志以2010年我所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第一名的成绩被授予“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按照市、区药械安全监管工作安排,我院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目标考核、完善上报流程、全体医护人员共同参与、重点部门重点监测等一系列有效措施,2010年度超额完成区药监局分配任务,以上优异成绩的取得,表明我院药械不良反应监测(ADR)工作日渐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