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麻风最早记载于“论语”(公元前436年)。新中国成立前,山东的麻风病人数和流行状况不清,没有可靠资料可查。据文献记载,1918年,美国麻风救济会在今山东滕州市建立了第一所麻风病院,从1926年到1936年,英国麻风救济会、德国麻风救济会和英国麻风救济会又先后在山东的兖州、青岛、青州和济南建立了4所麻风院,到1949年共收容麻风病患者273人。
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卫生部和山东省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从征召和培训麻风防治人员,初步疫情流调开始,到1955年成立山东省麻风病研究所为标志,拉开了我省麻风防治工作的序幕。1951年在尤家骏教授的带领下,对山东海阳等县市的流调显示患病率在0.5~1‰。
经过50多年几代麻风病防治工作者的积极防治,至2003年底全省累积发现麻风病人 53795例,居全国第三位,临床治愈42080例,其中少菌型25 123例,多菌型16 957例,除死亡、外迁、失访等减少外,尚有现症病人233例。其中仍在联合疗的病人有121例。自1994年我省达到“基本消灭”指标并通过卫生部考核验收后,全省各地仍不断出现新发、复发麻风病人,每年发现新发/复发病人50-60名。至2003年底,还有965例联合化后病人需要监测;治愈存活者近15000名,其中49.8%有可见畸残;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远远低于社区一般人群,部分病人还处在缺吃少穿或与世隔绝的境地,生活十分艰难,遭受着身体残疾和社会歧视的双重压力。据2002年我们调查,他们的平均年龄为62.49岁,>60岁者占58.9%;未婚者占23.8%,无直系亲属者占26.4%;4.4%的人难以触与社会;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者占61.6% (≤1000元/年/人占73.9%)。有可见性畸残的患者,按残疾程度统计,轻度畸残者占70.1% ,重度畸残者占29.9% 。按部位统计,眼畸残者占49.8%,手畸残者占81.9%,足畸残者占44.3%;自我照料困难和非常困难者分别占22.7%和3.2%,家务劳动困难和非常困难者分别占28.3%和5.6%,生产劳动困难和非常困难者分别占38%和11.1%;在社区中与他人交往困难和非常困难者分别占38.6%和7.2%。一些原麻风病中、高流行县市麻风疫情仍有反复,在短时间内还难以完全控制在基本消灭指标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