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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中药饮片(含免煎颗粒剂)供应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来源: 时间:2022-07-26 13:31:06 点击量: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求,拟对中药饮片(含免煎颗粒剂)供应服务进行遴选,诚邀潜在的、具备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遴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中药饮片(含免煎颗粒剂)供应服务项目。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1年

  二、报名、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07月26日起10个工作日,逾期不受理。

  2、遴选文件及样品递交时间:2022年07月26日~2022年08月08日(以下午17:00前收到符合要求的资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3、遴选文件及样品递交地点、接收人: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7397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 科研办公楼303室,于老师,18766963021。

  三、产品要求

  1、应符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国药典》2020 版、《地方炮制中药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无伪药、无虫蛀、霉变及非用药部分。

  2、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专业现行标准的要求。没有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应达到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现行标准要求,符合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3、保证投标产品的质量及有效期;

  4、保证后期配送的是与投标样品一致的原产地生产的原装产品,否则视为假冒伪劣产品。

  四、资质要求

  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2、资格要求:

  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 GMP 证书。

  3、业绩要求: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3 个(含)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中药饮片的集中配送业绩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不得有涂改、遮掩;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产品明细的,可以提供合同有效期内销售给医院的 20 个产品发票扫描件)

  4、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5、代理商投标: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服务要求

  1、提供中药代煎煮及配送服务,具有紧急配送服务。

  2、医院有权随时对中药饮片的生产过程进行抽查检验,或者派出专人监督。 3、交货时间:接到药品下单后 48 小时内送达医院指定地点,并负责上架;

  紧急情况下 6 小时内配送到位,保证 1 周多次送货。

  4、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向中标人下达供货订单。中标人必须满足医院的采购需求,不论供货规模多少,均应保证按时按量配送,并对所供应的饮片质量负责,发生质量问题(除患者自身保管不妥外)一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中标人不得以交货地点远或送货量少而拒绝按时送达,因上述理由经查属实二次以上,医院有权暂停中标人供货资格,另向第三方采购。

  5、若中标产品有断货或停供等特殊情况时,保证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医院,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停止供货书面说明,价格变动不能成为停止供货理由;沟通两次未果,医院有权暂停中标人供货资格,另向第三方采购。

  6、合同期限内,企业名称、中药规格等信息变更后,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办理备案手续。逾期未办理备案的,医院有权暂停中标人供货资格,另向第三方采购。

  7、若中标人在合同期限内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合同和承诺的行为,经医院核查属实,则医院有权单方面暂停或取消其供货资格,对此,医院并不构成违约,同时依法依规向中标人提出索偿。

  8、因食药监部门实行飞检制度,如对生产厂家飞行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该厂家将被勒令停业整顿,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构成违约。

  9、具有道地药材种植基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六、遴选文件的递交

  (一)供应商应递交内容一致的一份正本,五份副本遴选文件,同时递交一份电子版文件(U盘储存,Word格式)及独立报价文件(纸质文件,加盖公章+U盘储存,Word格式),遴选文件按以下顺序胶装成册。

  1、报价文件。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内容(附件1),并结合自身能力,进行报价。采用对不同种药品适用不同折扣率的,或附加供应数量等作为适用折扣率条件的,或采用其他非统一折扣率的报价方式,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按照清单明细顺序,以g为单位逐一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人资格证明。

  (1)配送产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质量承诺书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具备药监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等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经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2021年1月1日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本单位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5、提供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社保部门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

  6、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送管理及措施;

  (2)配送应急预案及措施;

  (3)储存与产品质量的管理及措施。

  (4)代煎代送服务;

  (5)成本控制方案及相应措施;

  (6)合理化支持方案,能提供给我院的增值服务及优化服务方案;

  (7)其他需要明的材料。

  (二)本项目凭书面方式不能完全准确描述采购需求,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样品清单内容(附件2)提供实物样品。

  (三)合同履行期限:1年。一签 1年。

  七、遴选时间和地点:

  具体遴选时间和地点待定,我院将在遴选前发送电子版遴选通知至各报名公司邮箱,请各报名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点击下载:附件1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中药饮片采购清单附件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皮肤病医院中药饮片提供样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