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山东省性病实验室规范化管理,促进实验室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山东省的性病防治工作质量,根据《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和《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省卫生厅于今年7月19日印发了《山东省性病实验室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按照《规范》要求,山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设立省级性病中心实验室,各市设立市级性病中心实验室,全面负责开展规范化性病实验室申报、评定和监督,并组织开展各级规范化性病实验室认证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山东省性病实验室质量管理三级网络。
2012年10月21日在省性病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班期间,山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对全省近500家开展性病诊疗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梅毒室间质评工作进行了布置,发放了梅毒室间质评血清,年终进行质评成绩反馈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