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继我院被卫生部认定为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机构后,在医院领导的支持和化妆品皮肤不良反应研究室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顺利通过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审查工作,成为山东省唯一一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可以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所需的人体安全性检验项目。我院将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为国产化妆品企业走向市场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圆满完成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鲁食药监保化〔2011〕205号文件:按照国家局《关于印发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1〕181号)》中有关开展指定化妆品检验机构工作的要求,依据国家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规范》(国食药监许〔2010〕83号)规定,经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检验机构的资质和现场进行审核,确定山东省皮肤病医院等5家单位为我局指定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机构,并已报送国家局备案。名单如下:
一、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基础医学研究所、青岛市药品研究所。
二、人体安全性检验机构:山东省皮肤病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