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时间:2010-08-10 17:34:49 点击量: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鲁卫医字〔2010〕12号《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及时掌握春节期间医疗服务情况,山东省皮肤病医院根据春节期间按原定时间、正常报送途径上报的原则,医务科安排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医疗服务信息上报工作,据实填写,确保2月19日正月初六下午14:00前将2010年春节期间医疗服务信息统计表报上报主管部门卫生厅医政处。
(胡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