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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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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预约挂号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0-08-11 16:00:48 点击量:

患者朋友:

为方便您就诊,我院根据省卫生厅关于逐步实行预约挂号诊疗服务的部署,开展预约挂号服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采用电话预约或现场预约两种方式:预约电话:0531-87298882(8:00-16:30,节假日不休息)预约地点:门诊五楼医务科

2、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登记患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儿童提供家长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复诊患者还需提供“一卡通”编号或住院号等信息。

3、预约成功患者到院时间规定: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预约上午者当天8:30之前到指定预约挂号窗口确认、挂号,预约下午者当日下午14:00(夏季:2:30)之前到指定预约挂号窗口确认、挂号;超过确认时间和预约信息核查有误取消该预约号。

4、每日每位当班医生只预约5位患者,额满不再预约。每日预约第二天的号,不跨日预约。

5、取消预约应提前电话通知,连续两次“失约”患者将取消3月内预约挂号资格。

6、遇特殊情况(专家临时取消门诊),根据患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尽早通知变动信息。 门诊预约挂号流程

说明:

1、采用电话预约或现场预约两种方式:预约电话:0531-87298882(8:00-16:30,节假日不休息)预约地点:门诊五楼医务科

2、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请提供真实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儿童提供家长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复诊患者还需提供“一卡通”编号或住院号等信息。

3、预约成功患者到院时间:1)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预约上午者当天8:30之前到指定预约挂号窗口确认、挂号,预约下午者当日下午14:00(夏季:2:30)之前到指定预约挂号窗口确认、挂号;3)超过确认时间或预约信息核查有误取消该预约号。

4、每日每位当班医生只预约5位患者,额满不再预约。当日预约第二天的号,不跨日预约。

5、若取消预约应提前电话通知,连续两次“失约”的患者3月内不再提供预约挂号服务。

6、遇特殊情况(专家临时取消门诊),根据所留的联系方式我院尽早通知变动信息。